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捕手,別漏接
我總是習慣將自己當成一名彎著身子、專注往前看、每球都得親手接牢不能漏接的「捕手」。
這乃是因源於我從小為了參加棒球隊才養成的習慣。生為外省人的小孩(我生在天津,1949年來台灣),又在台南長大,時常遭班上的「本地仔」排擠,他們對我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「外省人,嘸好人,打給他死!」長得長手長腳的我,行動即使再遲緩也得為因應他們無情的追打,學會以爬樹來逃避他們。多年以後我才明白他們是為了228的家傳之怨,想拿我這個外省人來出氣。只是我乃1948年出生,而228事件是1947年發生的,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。
記得小學時,棒球運動極為流行,校際比賽是全校的大事,整個校園為之瘋狂,時常停課整班被帶到球場去做啦啦隊,同學們大吼大叫地不亦樂乎,若是當上校隊,大小集訓又能特准請假,不必上課,著實令任何小孩心動。
為了選拔與培養好手,幾乎每班都成立了自己的班隊,利用班際間對抗,彼此切磋球技,當時物資缺乏,沒錢買裝備,大家只得把學生帽轉一圈,硬把鴨舌帽沿搓進手心面,便可當成手套接球防痛。當捕手最特別,因為投球之勁道極強,所以可以輪流借到連指皮手套來用,十分出眾。只是捕手位置仍是無人問津,因為蹲著不但累,又得冒被球棒及球打到之危險奮力救每一球。
就為了得到班上「本土」同學的認同,參加班隊唯一的方法就是自告奮勇的試一試捕手位置,還記得老師擊球訓練班隊時,對我訓誡的第一句話就是「想當捕手,就別漏接」,我為了可以用皮手套,參加打球,拼了命也要豁出去,大個子蹲在那,著實難看,蹲久了,連站起來想往後不駝背都難,只是仗著因手長之緣故,救球半徑確實比小個子大了許多。最後努力表現的結果,就是贏得他們的認同,保住了捕手的位子。
只是當家投手就是那常帶頭修理我的同學,他是班上唯一被選上校隊的當紅明星,眾人都崇拜他,他也就橫行霸道慣了,人人都只好讓著他,球場上欺負我就算了,下了場他與我相鄰坐同一桌,卻仍是時常喝東喝西地支使我做他差役。最讓我心碎而永難忘懷的就是父親因愛我為我買的第一隻鋼筆(當時大家都只買的起鉛筆,有鋼筆是件大事),我用了沒幾天,就居然被他無聲無息地拿到了他自己的鉛筆盒中,我敢怒不敢言,忍了許多天以後,終於決定將它移回我自己的筆盒中,萬萬沒想到,他卻反告我偷他的筆,還找了一幫同學幫他做偽證說他自己買了好些天,就這樣我不但百辯莫名,在被不明事理的老師責罵之外,還被當眾責打耳光,甩倒在地。這事件後我也被踢出了我心愛的球隊,我內心之恨與痛永難消滅,心中曾發誓打回大陸以後就絕不再回台灣,只是後來反攻大陸之夢已碎,留學美國讀書卻成真,一心想就此移民美國,忘去悲情。只是意外地在留學期間,我認識了耶穌,成了基督徒,參加了祂的福音球隊,祂投給我一記變化球,不能漏接的結果就是得「忘記悲情,重拾愛心,回歸傷心地─台灣─傳福音,用生命去見證耶穌的愛」。
一轉眼我已回國教書23年,這才驚覺到,「做捕手,別漏接」的觀念早已深植我心。我對每件事的反應都像是在拼命接大爆投一樣地全力以赴,不想漏接。這小冊子上的文章除了一二篇以外,絕大多數都是別人邀稿,我得半夜爬起來竭力接球所完成的文章。其中基督教論壇的文章最多,也從未漏接。今特別集之成冊,用以見證,「在不多的事上忠心做神事工捕手的一點心得。」我深信只要我努力,神永不會在我最愛的球場─台灣─刪除我最心儀的守備位置─心甘情願的捕手。
張南驥